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和发展“枫桥经验”的重要指示精神是政协委员的责任担当。
西安市雁塔区第十二届政协委员、调解研究院副院长席晓娟,在雁塔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34号提案《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化解涉税风险的建议》中提出税务部门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单位,必须提高政治站位,主动更新税务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,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。建议以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税收治理理念为引领,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税收路线,化解涉税风险,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。
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雁塔区税务局结合区局当前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具体实践及新时代“枫桥式”税务所(办税服务厅)建设情况,做出回复。
雁塔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,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,紧紧围绕省、市局党委工作部署,坚持“头雁站位、塔尖标准”的工作总要求,深入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把纳税人缴费人满意作为新时代“枫桥式”税务所建设的评判标准,加快推进基层税务所的职能转变,提升税源管理专业化、集约化差异化水平,不断提高纳税服务的精度和化解征纳矛盾的准度,全力打通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努力将群众的“需求清单”转化为“满意答卷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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